存 根〔2015〕第06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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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大兴建筑有限公司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特此证明。该证明仅限于昊天城30、31、34、35#商业楼投标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潍坊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款办公室
2015年 8月28日
经办人:高叶坤 核验人: 签批人:
……………………………………〔2015〕第 0613…………………………………………
证 明 信
〔2015〕 第 06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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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大兴建筑有限公司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特此证明。该证明仅限于昊天城30、31、34、35#商业楼投标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潍坊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款办公室
2015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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