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建设局强化扬尘污染防控监管措施,以进一步降低城市扬尘防污负荷为目标,积极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要求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做到有封闭围挡、主要道路及料场硬化、出入口有冲洗设施、有保洁人员,车轮车身出入建筑工地不带泥、装载不超高。其中围挡高度不低于两米,必须由金属、混凝土、砖砌等硬质材料制作;露天堆放的沙石、尘土和灰浆等易扬尘物料都必须用隔尘布完全覆盖;施工泥浆或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环境或市政下水系统等。并对扬尘控制未达标准的工地下达督办单,限期5天内整改完毕,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工地,坚决强制停工,直至整改完毕。
通过集中综合整治,共检查在建工程425个次,下达停工通知单85份,整改率基本达到90%,使该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情况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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