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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全面推行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
来源: 添加时间:2015/5/25

严格贯彻落实   不断推进完善

      日前,记者从潍坊市住建局获悉,为严格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实行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的重要决定,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提高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效率和精准度,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合同网签工作。2015年5月4日起,潍坊市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正式实行。

       全面建立房地产交易信息日制度。潍坊市住建局转发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全国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的通知》,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即:明职责。落实属地责任,确立“一把手”负总责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统计上报和汇总整理。明指标。每天需报送新建商品房、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和二手住房的成交面积和成交金额等8组数据。未实行二手房网签的县市,实行人工汇总后上报。明时限。确保5月11日按时、按要求向部里报送。此外,还对报送节点、节假日信息和数据时长进行了明确。

       全面做好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工作。充分做好迎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8月份的检查验收工作准备。当前,潍坊市本级及8个县市都实现了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全覆盖,99%实行了二手房合同网签。要求二手房尚未实行网签的县市,须在6月底前完成,7月份市住建局对各县市网签系统建设运行情况进行验收。

       全面提升存量房交易市场监督水平,确保存量房交易安全。出台并实施了《潍坊市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对未依法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未依法备案而发布房地产经纪信息、广告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依程序监管和查处。加强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加大推行存量房屋挂牌力度。全面启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确保交易资金安全。要求各县市区房产管理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提供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建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平台,开设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全额免费监管除直系亲属间交易以外的存量房交易资金。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

      切实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房产信息查询工作,做到准确及时保密。严肃纪律,依序核查,严格保密制度,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妥善做好核查通知文件、被核查人员信息、核查结果等资料的归档工作,确保资料齐全完整,保证领导干部个人房产信息核查工作的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