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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多措并举抓清欠防欠
来源: 添加时间:2015/4/2

       近年来,诸城市始终把农民工工资清欠防欠作为加强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通过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齐抓共管、多方配合、各司其职的工作联动机制。
       二是落实领导接访日和首接负责制。本着“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是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监管,从源头上杜绝欠薪行为。首先将农民工工资纳入工程招投标、市场准入的管理范畴,对于存在欠薪等不良行为的企业,不准其参与工程招投标。其次结合日常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将农民工工资发放作为一项必查内容。第三对每个在建工程建立动态管理档案。要求各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从开工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期间,每月10日之前,将上月工程款收付和劳务工资支付信息情况上报至市清欠办。凡当月末报告的,进行警示约谈;两次未报告的,实行停工整顿。
      四是实施公示制度。要求工程项目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前,必须在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对于违规欠薪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