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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第二季度 县市区在建项目市场检查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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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添加时间:2014/7/1 |
潍建工发〔2014〕36号
关于2014年第二季度
县市区在建项目市场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筑工程管理处(局):
按照《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包靠督导和考核通报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市建设局“规范管理年”活动要求, 2014年5月26日至6月5日,市建管处对县市区(开发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市场管理督导考核,共抽查在建项目63个,项目建筑面积151.3万平方米,工程造价18.1亿元,累计查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216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建筑市场状况总体良好。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和“十个一律”要求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建设单位能够遵守《建筑法》、《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办理各种手续,缴纳有关规费,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漏缴、少缴、缓缴等现象明显减少。施工企业总分包合同明晰,注重现场管理,使用有资质的劳务队伍,重视劳务工资发放。监理公司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抓好质量安全。但建筑市场中仍然存在许多亟待整治的问题:
1、法定建设程序办理方面。在考核的63个在建项目中,未办理建设手续的项目1个;补办建设手续的项目11个,占17.5%;欠缴规费的项目34个,占54%。
2、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方面。使用未信用登记的外地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的项目11个,占17.5%;使用无资质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的项目9个,占14.3%;超资质施工的项目12个,占19%;中标建造师不在岗的项目14个,占22.2%;项目部人员配备不齐、人证不符的项目48个,占76%;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低的项目45个,占71.4%;监理企业总监不在岗的项目11个,占17.5%。
3、合同管理方面。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合同未备案的项目32个,占50.8%;未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的项目32个,占50.8%。
4、劳务用工管理方面。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实名制管理不到位的项目35个,占55.6%;有拖欠劳务工资情况的项目4个,占6.3%。
5、不良行为限期整改情况。有两个县市区未及时上报不良行为整改情况。
二、县市区建筑市场管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1、领导重视,严格落实了包靠督导制度。全市多数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建管处重视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实行了包靠督导制度。其中安丘市成立了以住建局班子成员为组长的12个督导包靠组,以开发企业为单位实行包靠,从法定建设手续办理、施工单位市场行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管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5个方面进行包靠,建立起“谁包靠、谁负责、一包到底”的建筑市场管理机制。奎文区住建局成立由12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任组长的12个包靠小组,以在建工程项目为单位,从手续办理开始,直至房产证办理,一包到底,效果明显。
2、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化管理。诸城市、寿光市、临朐县成立了专门的建筑市场执法队伍,强化了执法力量,提高了执法水平;寿光市围绕建筑市场管理制定了“十项管理办法”,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问题 “划片包干、网格化管理”办法》、《建设领域工程款拨付和劳务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外地进寿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部门联动合力清欠防欠工作办法》、《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百分制考核办法》、《建筑业企业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押证管理办法》、《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维权公示等制度的办法》,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制度管理。高新开发区对进区施工企业实行建筑市场“企业信用登记交底”、“施工合同备案交底”、“建筑市场监督交底”三项交底制度,让外地企业了解当地的管理规定,规范了市场行为。
3、部门联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市场管理格局。昌乐县结合“建筑市场整顿”活动,强化“市场”与“现场”联动监管,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上半年处罚金额达238万元。高密市实行“两头严格把关、中间过程监管”的模式,在工程招投标、验槽、主体验收、竣工验收时清欠办参与把关,与招投标、质监、墙改、开发等单位协作配合,形成了市场、清欠监管合力。高新开发区在麦收等上访讨薪高发期,实行建设系统各职能单位、劳动、公安等多部门联动,相互配合,集中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效果明显。
三、对建筑市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
1、对于建设单位未依法办理建设手续的、欠缴各类规费的,符合法定条件的限期补办、补交;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停工。
2、对于涉嫌肢解发包,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的工程项目,进一步调查取证,依法处理,对无资质从事劳务分包的“包工头”,坚决清理出建筑市场,并对使用无资质劳务队伍的企业予以处罚。
3、对于未办理进潍信用登记手续、私自进潍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外地建筑企业,责令停工,限期办理信用登记手续,在未取得入潍信用登记证前不准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4、对于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单位人员配备不齐、不在岗,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不在岗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和停工整改,计录不良行为,利用信息平台面向社会通报。
5,对于劳务管理混乱、发生欠薪上访的工程项目,督促建设单位、总包企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落实劳务用工管理员制、实名制、劳务工资优先发放和劳务工资发放层级监控等各项制度,日常重点关注,节点重点检查,预防欠薪上访事件发生。
6、对于所查出的违规工程,严格监管,加强指导,督促整改。
附:2014年第二季度县市区在建项目市场管理考核情况一览表
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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