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潍坊建筑业信息网网站
首 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联系我们  
首 页 | 协会概况 | 新闻动态 | 相关工作 | 会员之窗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业协会 >> 通知公示 >> 正文
关于开展2013年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2013/6/26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山 东 省 建 筑 业 协 会

鲁建管行字〔2013〕7号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关于开展2013年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管局(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中央驻鲁施工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兴省”、“质量兴业”战略,鼓励施工企业创名牌、树品牌,全面提升我省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办法》,现将2013年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所在地和部门隶属关系向申报分配名额(附件1)所列市或有关单位申报,分配名额中包括山东省建筑业企业在外省施工的工程。各单位要本着“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推荐参评工程。
  二、推荐条件
  推荐工程应符合《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办法》(附件4)规定的申报条件,于2010年9月30日至2012年9月30日期间竣工并组织验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推荐工程应设计先进、质量优良、科技含量高、节能环保效果好、综合效益突出,真正代表省内同类工程领先水平。
  为鼓励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强质量管理,对申报规模为3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在确保工程质量水平同等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入选。
  三、推荐要求
  (一)除住宅小区、组团和联合申报工程外,一般情况下,申报工程应为一个单位工程,由一家总承包企业作为承建单位申报。原则上一个施工企业申报 “泰山杯”奖不超过2项;
  (二)获得省市优质结构奖的工程优先推荐;
  (三)获得省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优先推荐;
  (四)被推荐工程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由承建单位一同申报。建设单位或业主不能作为主承建单位申报,劳务分包企业不能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五)工程主要监理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自愿申报“泰山杯”奖的,必须在申报表第一项“申报单位及工程概况”中填写主要监理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相关内容并盖章;
  (七)工程项目设计先进性证明或优秀设计证书必须由市级(含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含省级)以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或颁发;
  (八)承建单位申报“泰山杯”奖,其应具备3年以上省建筑业协会单位会员资格,且必须为协会第四届单位会员,未按时交纳会费的单位会员不能申报“泰山杯”奖。
  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申报“泰山杯”奖应提供《山东省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复印件。
  (九)申报工程获得 “泰山杯”奖后,省建筑业协会将向工程有关项目负责人颁发荣誉证书,每个承建、参建单位只能申报1名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资料
  (一)“泰山杯”奖工程申报资料
  1.申报资料总目录;
  2.“泰山杯”奖申报表一式3份(其中两份单独装订);
  3.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1份;
  4.工程项目报建批件(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l份;
  5.证明工程项目设计水平先进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1份;
  6.工程概况和介绍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1份;
  7.获得市、省直、中直部门级工程质量奖项的证书及文件复印件1份;
  8.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1份;
  9.《山东省节能建筑认定证书》复印件1份;
  10.Ⅰ类、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技术监督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各1份;
  1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1份;
  13.工程没有拖欠分包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没有违反建筑市场秩序行为受到处罚的证明材料各1份;
  14.总承包或主承建合同书的复印件1份,总承包单位山东省建筑业协会会员证书1份;申报单位涉及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的,提供《山东省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复印件。
  15.主要参建单位的资质证书、分包合同(承包合同)和有关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的复印件各1份;主要参建单位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证明原件1份;
  16.主要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1份;
  17.能反映工程概况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彩照10张;
  18.工程竣工的总平面图和主体单位工程的平面、立面、剖面图的复印件各1份;
  19.配有解说词的工程DVD光盘1张。
  (二)“泰山杯”奖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料
  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料与“泰山杯”奖申报资料一并上报,包括以下内容:
  (1)“泰山杯”奖项目负责人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3);
  (2)项目负责人任职证明原件1份;
  (3)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1份。
  五、进度安排
  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查申报资料原件,于7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资料报山东省建筑业协会(附件2请用电子邮件同时发送sdtsbj@163.com)。推荐文件和汇总表应根据被推荐工程的质量水平进行排序。8月对申报项目组织初审,10月组成复查组对通过初审的工程进行复查,12月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联 系 人:李道伟
  联系电话:0531- 86195330
  地    址:济南市正觉寺小区一区1号  邮编:250011
    
  附件:1.2013年“泰山杯”奖工程申报分配名额
     2.2013年“泰山杯”奖工程推荐汇总表
     3.“泰山杯”奖工程项目负责人申报表
     4.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办法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