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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市场施工管理的探索
来源: 添加时间:2013/10/16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市场施工管理的探索

  近年来,在省建管局和市住建局的坚强领导下,潍坊市建工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装饰装修管理法规政策,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全市装饰装修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不断向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科学化迈进。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实际,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基本情况
  从近几年的市场发展状况看,装饰装修已走入千家万户,消费者的需求量不断扩大。目前,我市有2600余家装饰装修施工队伍和个体,充实着住宅装饰装修市场,优化和改善生态居住环境的同时,也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大难题。而办理家装资质的企业只有76家,这些企业知名度不高,技术力量薄弱,施工水平较低。
  (一)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主体的情况。从事住宅装饰装修的施工队伍主要分为以下一种类型:一是设计、施工、管理一体化,即装饰公司自身的施工队伍,资质、手续、配套设施、保障体系齐全,占整个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的15%;二是与各家装公司是合作关系,家装公司专职设计,他们负责施工,这部分队伍有工商营业注册,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施工规模,也有较完备的设施和保障体系,占整个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的35%;三是无固定场所、无任何手续的游击型队伍,有一定的规模和市场空间,相应的施工保障设施较差,人员整体素质偏低,有的通过借资质、挂靠资质招揽工程,有的通过二级承包和三级分包揽活施工,这部分队伍和人员占整体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的25%;四是各装饰材料销售部、门店常年雇用的安装、施工队伍和人员,占整个家装市场的20%;五是马路型、劳务市场等零散的队伍,他们都是外来务工人员,一般以打短工和零工为主,占整个家装市场的5%左右。六是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的合同规范起来相对难度较大,装修人或业主,大部分法律意识淡薄,大都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和要求。双方的合约方式有两种:口头协议商定条款价格和签定由装饰公司或施工方自拟的施工承包合同。
  (二)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发挥的作用。随着房地产开发的快速拉动,我市每年有1000万平方米以上的现房递增,居民居住需求在不断增加,推动了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的加快发展,预计近几年将以15%-20%的增量迅速提升,将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1-10月份我市已完成住房装饰装修工程总产值60亿元,年平均增长速度15%以上,且提供了2万多个就业岗位,拉动材料生产、销售、运输等多个行业的加快发展。
  (三)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管理现状。长期以来,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管理,都是看得见、摸不着、想强管、难度大,且装修量大、面广,隐蔽性强,大部分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又不懂业务,致使矛盾纠纷不断,由行业管理问题进而转化为影响和谐稳定的社会问题。近来,我市对加强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管理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并积极督导各县、市(区)的管理运作。像有的市、区与工商部门联合搞专项治理整顿,来规范装饰装修各方主体;有的县、区与物业管理部门合作,通过抓小区的物业管理来规范进入小区的家装施工队伍,有的区级装饰装修行业管理部门通过办理“临时装饰装修施工证”来加强对流散施工队伍及人员的制约性监管。我市正在将这些好的管理方法和经验进行汇总、交流和推广。
  二、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主体管理情况
  (一)严格管理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凡进入我市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企业和个体,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装饰装修资质证书》或《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专业资格证书》,外地进潍企业要持有进潍企业备案证。
  (二)积极推行备案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进入住宅小区的装饰装修施工队伍和人员,必须到所在辖区装饰装修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向村、居、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登记,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约,方可从事装饰装修活动。
  (三)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有形市场行为。积极探索装饰装修有形市场的发展意义深远,也是今后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理性化发展的良性导向。有形市场的设立,一是整合装饰材料的销售运输、家装公司、施工队伍和人员的统一监管;二是搭建公平、公证、公开的市场竞争平台;三是价格的合理洽谈、合同文本的规范、施工现场跟踪监管、质量安全保障、竣工验收、工人工资清欠、纠纷处理等得到了制度化的落实;四是增大市场运营透明度,方便广大业户,提升管理和服务效能,从根本上解决了住宅装饰装修市场混乱难管的问题。但是,庞大的有形市场的设立,一是要靠各级政府的支持和扶持;二是需要街办的合作;三是有工商、税务、城管执法等部门的共同参与和管理。多口管理在责、权、利的驱动下,难免有管理上的缺位和不统一,更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
  三、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行业管理滞后。一是主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监管人员不足,国家、省、市相继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行使过程中执行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使许多消费者对这些规定认识模糊不清,意识不强;二是装饰装修行业的一些法律、法规、政策滞后于产业的发展;三是装饰装修条、块管理亟待理顺,致使管理缺位,难以协调统一;四是没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制约性措施来规范市场行为。
  (二)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监管混乱。一是无资质、无场所、无资金等无从业手续的“游击”队伍难以规范管理;二是部分施工队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环保意识不强,引发主体矛盾纠纷;三是施工人员无证上岗、忽视安全、不按规范操作等现象严重;四是破坏原有建筑结构和环境因素现象时有发生;五是工程竣工没有验收、备案制度,施工质量难以保证。近几年,我市60%的家装工程落入无从业手续的“马路”、“游击”装修队伍手中,致使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难以保证。
  (三)住宅装饰装修投诉、纠纷案件明显增多。由于部分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无资质、无手续装修队伍较多,合同欺诈现象、质量不合格、使用劣质材料、粉尘污染、噪音扰民及物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造成投诉、举报、纠纷案件增多。
  四、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发展的前景及趋势
  (一)房产开发加快,装修容量增大。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城区人口的逐年增加,促进了住宅产业的发展,房产开发建设的快速拉动,提供了更大的住宅装饰装修容量。
  (二)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发展的潜力大。房屋建筑的使用年限一般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而装饰装修作为房屋使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内容,其周期较短,更新快,居民住宅一般8-15年为一个装修周期。有房就装修,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理念,毛坯房的上市以及居住环境的改善和提升,更是促进了综合品位的提高,住宅装饰装修市场有着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住宅装饰装修发展趋势。一是低碳理念、环保意识、节能效应,已逐步进入居家生活,从而提升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的环境因素;二是房产开发建设中,房屋装修一体装修配套进一步推广,即精装房的问世、销售,也是未来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发展趋势的主流倾向;三是建立住宅装饰装修有形市场,整合规范施工队伍,从材料销售、工程洽谈、施工跟踪到竣工验收综合服务,提高工程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空间,也是未来装饰装修市场发展的导向所在。
  五、加强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监管的措施和思路
  根据当前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调整工作思路、采取得力措施,推动我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是装饰装修法律、法规、政策知识便民宣传服务上街道、入社区;二是开展装饰装修法律、法规、政策知识问题解答,并设立便民服务热线;三是制作便民服务卡的形式,进行实物性宣传;四是利用省、市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的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引导广大市民主动支持、参与装饰装修管理活动。
  (二)强化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管理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各方主体作用。村、居、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是住宅装饰装修施工活动中的一级监管主体。一是要充分发挥村、居、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作用,督促业主施工单位 办理相关手续,加强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巡查、报告、汇报制度。二是建立村、居、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联动管理的准入、申报、登记、巡查、报告、月报等六项规范制度,长效性监管制约进入住宅小区从业的装饰装修施工队伍和个体的从业行为。
  (三)要定期组织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动态专题研讨。针对目前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现状,加强家装市场的管理、规范“马路”、“零散”施工队伍。定期组织物业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经理、装饰公司代表、部分村、居、社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业主委员会代表,相关装饰办、物业办负责人参加研讨会,共同探讨研究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管理的新思路。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的规范化管理。
  (四)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以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立市、县(区)联动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制约的监管体系。一是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抓好装饰装修企业的建设、培育、优化和管理,检查治理装饰材料市场、门店、施工现场、打假制伪,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根本上解决好有工商注册登记而无资质进行施工的问题;二是联合城管执法部门治理整顿住宅装饰装修施工现场的乱砸乱建、破坏原建筑结构、不规范施工等现象;三是会同物业管理部门监管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的施工秩序,以达到治理规范的目的。
  (五)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一是强化施工安全、质量监督,落实安全防护、消防、管理人员在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四项措施,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二是规范合同管理,监督检查施工队伍是否存在合同欺诈行为,是否有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行为;三是对那些无任何手续的施工队伍和个体,依法予以取缔或清出市场;四是落实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和空气质量检测指导制度,确保质量和居住安全,优化生活环境;五是建立行业监管、企业自控、社会监督、用户信誉评价的市场运作体系。
  (六)进一步优化行业环境。一是加大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动态管理,制定和完善我市装饰装修行业发展的相关制度、规定,为企业、市场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加强行业上岗培训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行业整体队伍素质;三是加强行业自律,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意识,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各方主体行为,提高社会满意度,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信誉环境。
  六、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管理的几点建议
  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的管理问题,已经从单一的行业管理提升到人们普遍关心的社会问题,纷乱复杂的家装市场,单纯的行业管理已难以适应现在市场的发展需求。
   (一)建议制定出台相关管理法规政策,采取管理区位下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即政府参与,装饰装修主管部门监督指导,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属地管理模式,理顺相应关系,规范市场行为。
   (二)住宅装饰装修管理,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工商、城管执法、建设、规划、消防等多个部门的行业管理协调。建议联合工商、城管执法、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有关联合管理办法下发,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的管理工作。
   (三)针对当前住宅装饰装修市场施工队伍规范管理难的问题,建议研究制定 “临时装饰装修施工证”许可办法,做为单体工程短时间施工期间的临时凭证。我省部分地市近年来也探索过这方面的管理思想和模式,并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的特点是量大、面广、片多,零散性强,施工期限短,监管难度大,致使市场管理混乱,对住宅装饰装修施工现场的规范强化势在必行,我们认为“临时装饰装修施工证”可对规范施工队伍施工行为发挥重要作用。
   
   
                  
                                      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装饰科
                                        2013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