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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进入新阶段
来源: 添加时间:2011/10/11

——全国12家协会联合推出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中国建筑业协会及化工、水利、石油、电力、有色金属、 安装、冶金、建材、铁道、煤炭、解放军等12家有关工程建设协会日前联合提出《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指导意见》。
       去年,我国完成建筑安装产值达10万亿元之巨,由数十万工程项目经理具体组织完成。这支队伍的职业化水平直接决定了我国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同时也 影响基本建设投资的效益。对此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20多年来,培训项目经理百万之众,60余万人获得政府核准的项目经理证书。2003年,国 家取消项目经理资质行政审核,建立建造师职业执业资格制度,在新的形势下如何稳定项目经理队伍,进一步发挥作用将受到广泛的关注,《建设事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研究建立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制度,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主要经营者和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的要求,为建设行业进一步促进项 目经理职业化指明了方向。
       据此,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等行业协会于2006年启动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工作。根据市场和企业发展需要,为更好地与建造师执业制度配套实施,中国建筑业协会等12家协会深入行业调研,广泛征求建议,推出新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是指政府规划、行业指导、企业推动、市场认可的原则,逐步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人才培养专业化、岗位要求标准化、企业任用科学化、人才流动市场化、行业管理规范化、队伍建设职业化的要求。
     《指导意见》共分3部分:一、全面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与重要意义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构建新型的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运行机制。三、以人为本,扎实推动,确保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规范、有序地开展。
     《指导意见》附件《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管理导则》中提出:管理工作将按照“统一标准、自愿申报、专业培训、行业考核、企业任用、市场认可、编号登 录、颁发证书”的原则实施。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能力按所承建工程项目规模和工程承发包类型划分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等四个等级,对应执业资格、技术职务和 工作业绩的不同条件。建筑业企业可将获得《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证书》作为选聘项目经理基本条件,并为业主在考核工程承包人及项目经理的资质和能力时 提供重要依据。《指导意见》同时还提出了《2008~2010年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化培训大纲》。
       据悉,目前全国28个省市建筑业协会、14个行业建设协会成立了组织机构,认定了70家培训机构承担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两年间已有5万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