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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品工程创建工作的意见
来源:本网 添加时间:2011/4/2

潍建工发[2010]1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品工程创建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建工处(局)、协会办事处、市直建筑业企业:
近年来,我市建筑业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抓质量,促管理,创出了一批精品工程,促进了全市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但也应看到,各县市区仍然存在着创建数量偏少、部分企业创建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精品工程创建工作的开展,促进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精品工程的重要意义。创建精品工程既是社会的需要,也是企业贯彻落实“质量兴企”理念和“以质量树品牌、以品牌促发展”的根本要求。实践证明,通过精品工程创建,能够使企业技术管理人员加深对规范、规程和标准的学习、理解,提高技术管理水平;能够培养企业职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能够通过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带动企业整个项目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能够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各县市区建工处(局)、建筑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创建精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提升到关系行业和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切实做好精品工程创建工作。
二、建立健全机构,为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市建工处施工技术科和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负责全市的精品工程创建工作。施工技术科重点负责在建工程的过程控制,牵头组织对在建工程进行日常检查和提供技术指导;建筑业协会牵头组织精品工程的申报评审工作。各县市区建工处(局)要确定专门科室,配备专门人员,做好创建工作的引导、培育、指导、检查工作。建筑业企业要成立以总经理为核心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把创建精品工程作为重要工作,并确定具体负责部门和人员,负责公司创建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施工班组三级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职责范围和创建目标。创建精品工程的项目班子,要由施工和创建精品工程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专业管理人员组成,并配备高技能的操作工人。
三、做好创建精品工程计划编制。全市2010年计划创“泰山杯”奖工程7个,“鸢都杯”奖工程12个,潍坊市“质量诚信、用户满意”示范工程120个。各县市区建工处(局)也要编制创建计划,合理确定创建项目,并落实到相关建筑企业,鼓励和支持创建更多精品工程。建筑业企业年初要针对各自的工程实际情况,对照各项精品工程的申报条件和标准要求,确定创建目标,填写申报计划。原则上,申报高级奖项的工程,要有低一级奖项的荣誉。总体要求是,凡是符合各相应奖项最高条件的工程项目,都要积极申报参评。
四、严格施工过程控制,确保创精品工程目标实现。施工过程控制是创建精品工程的关键。对于确定为创精品工程的项目,企业要细化项目管理,从施工方案的制定、分部分项质量控制、建筑材料使用等方面,制定严格的创建措施,达到创建目标。
1、抓好施工图纸会审关。要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认真的审查,确保工程设计合理,符合部颁设计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2、抓好关键工序。企业要在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基础上,制定更为严格的企业验收标准,严格控制分部分项以及各工序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特别是在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施工中,严格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确保工程的内在质量。在装饰装修施工中,要坚持样板引路,先做样板,经验收达到标准后,再按同等标准进行施工。
3、把好材料质量关。对建筑材料的使用要做出明确的要求,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需检验的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特别对于建设单位供应的建筑材料,要严格按标准验收,以免使用不合格材料影响精品工程创建。
4、组织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消除质量通病。制定有关治理质量通病的相关措施,加强对施工薄弱环节和关键工序的控制,通过QC质量小组攻关,解决施工中的难点,杜绝渗漏、墙体裂缝、空鼓等质量通病。
5、积极应用“四新”技术。应用“四新”技术是申报精品工程的必备条件,也是企业提高效率、减少质量问题、增强观感效果的有效途径。企业要积极应用住建部推广的“四新”技术,为创建精品工程提供科学支持。
6、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边施工边收集整理资料,工程资料要做到齐全、完整、准确,与施工过程相符,应装订成册,编排有序,并设总目录和分目录,以便于查找。要注意平时影像资料的收集,为DVD录像片的制作提供资料。
五、加强管理,狠抓落实。
1、市建工处于每年5月份和10月份组织两次创精品工程情况检查,主要检查计划落实情况和在建精品工程的质量管理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对精品工程创建工作的动态情况,交流的经验做法,在“潍坊市建筑业协会信息网”及时跟踪发布,多渠道助推创建工作。
2、继续贯彻执行和不断完善企业精品工程与招投标、评先树优挂约机制。各级招投标管理部门要逐步提高企业精品工程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加分比重,并实行累计加分,发挥好政策导向和杠杆作用。各级主管部门要将精品工程创建与评先树优紧密结合起来,适当加大其在评分中所占比例,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
3、各县市区建工处(局)要认真做好2010年度创精品工程计划编制工作,填写《在建计划创精品工程情况一览表》(附表),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于4月10日前上报市建工处施工技术科和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各一份,施工技术科联系电话:8895287,邮箱:wfshigongke@163.com;潍坊市建筑业协会联系电话:8797087,邮箱:wfsjzyxh@163.com。

附:在建计划创精品工程情况一览表

                                      二0一0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加强  精品工程  意见
   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0年3月24日印发

 

精品工程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