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建发〔2012〕6号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表彰二○一一年度全市建筑行业
先进单位和先进企业的决定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属各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二○一一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建筑行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开拓创新,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迈上了新台阶,为我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工作中,涌现出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企业,为表彰先进,经市建设局研究,决定对寿光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等26个先进单位、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5个先进企业、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潍坊鲁台经贸中心—会展中心等115个潍坊市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样板工程给予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建筑行业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为实现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二○一一年度全市建筑行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企业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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