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2016年度第一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申报工程开展预检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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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添加时间:2015/6/12 |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鲁建协装〔2015〕5号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关于对“2015-2016年度第一批全国建筑
工程装饰奖”申报工程开展预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2015-2016”年度第一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推荐工作,在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协会初审基础上,省建筑业协会装饰分会再次组织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工程将组织专家现场检查。为做好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检工作时间
预检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一)6月16日开始,对我省企业申报工程在外省的进行预检;
(二)6月24日至7月5日,分三个预检专家组对省内工程进行预检。
二、工程预检分组及日程安排
详见附件1
三、预检程序及内容
(一)申报单位介绍工程质量情况(提供文字资料)并观看工程PPT;
(二)听取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意见(被检查单位人员回避);
(三)现场复查工程实体质量(被检查单位为复查组提供必要的检查工具);
(四)查阅工程的有关资料(申报工程有关资料的原件);
(五)反馈工程预检情况。
请各申报企业按照以上预检程序和2015年全国建筑装饰奖预检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和相关预检表格(详见附件2),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四、其他
(一)为保证本次预检工作公平、公正的顺利进行,省建筑业协会装饰分会设预检工作巡视员2名,负责对整个预检工作监督、指导、协调工作,不定期对各专家组工作进行巡视。巡视成员:省建筑业协会装饰装修分会会长徐化国,副秘书长刘铮。
(二)预检纪律
预检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1、申报单位及有关部门、协会,对专家组不得搞迎送、宴请、陪吃、陪住。
2、专家组的食宿标准一律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搞超标准接待。
3、在现场预检期间,除规定应由参评单位负担的相关费用外,不得提出额外的费用负担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接受礼物、礼金或有价证券等。不得要求安排与预检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三)省协会联系人:刘铮
电 话:0531—86195098;
邮 箱:13869196833@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于省协会联系。
附件:
1、山东省2015~2016年度第一批全国装饰奖预检日程安排
2、2015年全国建筑装饰奖预检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和相关预检表格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装饰装修分会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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